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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1月21日結婚到現在已經過了快半年囉...賴皮的我為了不想配偶欄有名字...
一直沒去做結婚登記..(其實是在逃避綜所稅不想合併申報拉..)
但~~小變在過四個多月就要出生了..聰哥說不能讓小變父不詳...變私生子..
所以今天我特地請了一天假來去戶政辦理結婚登記囉...
聰哥的戶藉位於台北市大同區...所以今天一早來到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一進入戶政事務所裡就看到入口處擺了一對可愛的熊熊...
象徵著幸福美滿...鼓勵大家快快結婚快快生小孩..為台灣生產率拼一下拉...
而且我決定今天要來登記時我還自己翻了一下農民曆確定今天宜嫁娶而且己時是好時辰...
現在結婚採登記制..不管你宴客請幾百桌如果 你沒來登記一切都不算數...
要來登記時要找二位証人寫上婚姻書約..才可以登記...
我找了我同學中的模範夫妻來為我做見証...
希望我們的婚姻生活可以幸福美滿...
登記完成囉....我的身份証配偶欄不在是空白囉...
哈~~今天起我真的就是吳太太囉...吳先生你的財產我也有份..
房子快點過戶給我吧..財產也快點過戶吧...口圭口合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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